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西安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35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陕西省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精神,进一步加快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和《西安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组织开展西安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运用互联网、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仓储物流、能源管理、供应链管理、安全管理等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方面,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及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标杆、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进西安市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

二、申报方向

(一)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

企业自身建有工业互联网平台,平台能够整合现有业务系统,实现管理、生产、经营等环节数据互联互通,运行应用良好,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可复制推广。

(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企业运用互联网、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仓储物流、能源管理、供应链管理、安全管理等全生命周期中建设的创新应用项目,运行应用良好,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可复制推广。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的规上工业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在2000万元以上。

(三)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

(四)申报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需建设有工业互联网平台,平台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应用效果良好,能够整合现有业务系统,实现管理、生产、经营等环节数据互联互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效果明显,具有较强示范性。

(五)申报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需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仓储物流、能源管理、供应链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建设的创新应用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在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等方面效果明显,具有较强示范性。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西安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书”(详见附件),按要求编制相关文字资料并准备附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属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请认真组织申报,对企业所报项目初审并实地考察后推荐报送。

(三)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确定试点示范进行发布。

五、其他要求

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请于3月21日前将推荐报告、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两化融合处 孙文瑞 电话:86788991

电子邮箱:Lhrhc029@126.com

地 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32室

 

附件:1.西安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书.doc

          2.西安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汇总表.doc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