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1〕14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目标任务

推动我区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实力较强、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带动效应好的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重要作用。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

1、项目类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

2、项目名称:示范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

3、项目资金及支持环节:市农业农村局共下达我区扶持资金50万元。支持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及牵头领办的合作社、联合社,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积极使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粮食生产,托管撂荒耕地,为稳粮保供做出应有贡献。

注意:2018年—2020年已享受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和承担过省级财政合作社示范提升项目的合作社不再申报扶持范围。

(二)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项目

1、项目类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

2、项目名称: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项目

3、项目资金及支持环节:市农业农村局共下达我区扶持资金30万元。支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从事粮食生产经营、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农业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提升。

注意:已享受或申报过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不在申报扶持范围。

三、项目申报审批流程

1、6月20日前由符合申报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一式3份);

2、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召集有关工作人员对实施单位及其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实施主体单位及实施项目扶持金额;

3、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内容和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联系人:闫海峰

联系电话:83879165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