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集聚产学研各方优势资源,解决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我局将按照《西安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1〕113号)有关规定,对已组建的创新联合体进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方法

1.创新联合体在满足《西安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1〕113号)规定的前置条件后,由牵头单位向我局提交《西安市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表》《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和工作计划,我局根据情况给出是否准予备案的意见;

2.市级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一经核准,我局将以“西安市××创新联合体”方式进行命名。

3.市级创新联合体的备案申请常年受理,今后不再另发通知。

4.经省级以上认定的创新联合体,凭认定文件可直接备案为市级创新联合体。

二、注意事项

经认定的市级创新联合体应根据《西安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1〕113号)的规定做好内部管理,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投入力度。我局将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联系人:马思拓 86786675  13991978817

附件:

西安市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表及协议模板.docx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