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

 为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高制造业企业创新力和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84 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省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推荐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 9 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2.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 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各市(区)建立单项冠军储备库,将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建立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 4 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对该类企业应优先推荐。 

(四)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 位或 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五)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 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 2);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请各市(区)组织第二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冠军产品企业填报《复核申请书》(见附件3)。第二批培育企业如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件的,可另提出晋级为示范企业的申请,按新申请第五批单项冠军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工作。此项工作开展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严格把关。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对第五批单项冠军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对第二批单项冠军复核工作,要认真组织初审。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25日。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统一申报。由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和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后报送(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纸质材料需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打印,要与网上填报一致,打印一式四份,连同正式上报文件,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吴西平

电话:029-63915670    13227072630

系统在线报送地址:dgb.cfie.org.cn

系统在线填报咨询   010-62303109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doc

         2.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doc

         3.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合申请表.doc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