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西安市2022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42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简称《实施意见》)和《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简称《补充政策》)、《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惠民补齐短板确保一季度国民经济恢复性增长的若干措施》(市办字〔2022〕6号,简称《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们编制了《西安市2022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专题

本次《申报指南》共分为22个专题,各专题具体的奖补标准、申报条件、申报应提交资料等详见相关附件。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题(详见附件1)

(二)支持企业协同发展专题(详见附件2)

(三)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专题(详见附件3)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详见附件4)

(五)支持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专题(详见附件5)

(六)强化国家资金配套专题(详见附件6)

(七)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专题(详见附件7)

(八)支持研发工业软件专题(详见附件8)

(九)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专题(详见附件9)

(十)支持举办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活动专题(详见附件10)

(十一)支持零部件配套企业专题(详见附件11)

(十二)支持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专题(详见附件12)

(十三)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详见附件13)

(十四)支持园区招商引资专题(详见附件14)

(十五)支持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专题(详见附件15)

(十六)支持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专题(详见附件16)

(十七)支持5G产业发展专题(详见附件17)

(十八)支持5G创新应用专题(详见附件18)

(十九)支持光伏企业快速发展专题(详见附件19)

(二十)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详见附件20)

(二十一)称号类专题,包含《实施意见》和《补充政策》中,根据国家、省级、市级部门评定称号,并给予奖励的相关政策。(详见附件21)

(二十二)支持园区减免中小企业房租专题(详见附件22)

《实施意见》《补充政策》和《若干措施》支持政策在《申报指南》中未涉及的,由相关责任单位另行组织申报。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通过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发布《申报指南》。

(二)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支持专题申请和相关佐证资料。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初审工作,并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

(四)市工信局根据审核工作需要,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核,或聘请专家进行评议、评审。

(五)市工信局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结果或专家评议评审结果,确定支持项目(企业)进行公示,并下达资金计划。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22年4月20日前,上报推荐文件和相关资料(企业纸质申报书2份,PDF格式扫描件1份,EXCEL格式各专题汇总表1份)。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初审工作需要,分别确定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对接所在区域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了解申报截止时间,按时上报资料。

(二)申报单位申报书纸质资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申报书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23),申报书最后两项内容统一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24)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5),申报书书脊处统一标明“××专题-××区县(开发区)-××企业(单位)”,其他内容请按照各专题附件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进行胶印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

(三)申报单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实施意见》和《补充政策》的政策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化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本次集中申报后,其他符合本《申报指南》的项目(事项)申报企业(单位),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网址:czyxmk.sf.gov.cn)进行申报,所报项目作为2023年预算储备项目(事项)纳入到财政云项目库管理,储备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按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相关通知为准。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申报工作。

(六)企业(单位)申报事项同时符合中央、省级、市级政策奖补条件的,可同时给予支持。申报企业可同时享受《实施意见》和《补充政策》,其中项目类奖补政策,同一企业的同一投资项目符合多条政策支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支持。

四、指南申报咨询

申报指南中的有关事宜,可咨询市工信局相关责任处室,具体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序号

申报专题名称

责任处室

联系人

咨询电话

1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题

规划投资处

袁琳

86788950

2

支持企业协同发展专题

装备工业处

左东治

86788929

3

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专题

亲商助企办公室

王娅娅

86789129

4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

亲商助企办公室

王娅娅

86789129

5

支持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专题

技术进步处

马强

86788952

6

强化国家资金配套专题

规划投资处

李涛

86788951

7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专题

两化融合处

董卓例

86788992

8

支持研发工业软件专题

两化融合处

董卓例

86788992

9

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专题

两化融合处

董卓例

86788992

10

支持举办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活动专题

两化融合处

董卓例

86788992

11

支持零部件配套企业专题

工业园区处

王建洲

86789121

12

支持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专题

工业园区处

王建洲

86789121

13

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

工业园区处

王建洲

86789121

14

支持园区招商引资专题

工业园区处

王建洲

86789121

15

支持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专题

工业园区处

王建洲

86789121

16

支持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专题

运行监测与安全处

杨孟

86788918

17

支持5G产业发展专题

两化融合处

谢辉

86788992

18

支持5G创新应用专题

两化融合处

谢辉

86788992

19

支持光伏企业快速发展专题

技术进步处

马强

86788952

20

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

技术进步处

马强

86788952

21

称号类专题

规划投资处

李直

86788951

22

支持园区减免中小企业房租专题

工业园区处

王建洲

86789121

四、监督管理

市工信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要求,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申报支持政策奖励补助事项进行不实包装。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受理单位: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 投诉电话:86786392

投诉网站:http://gxj.xa.gov.cn/。

 

附件: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题

          2.支持企业协同发展专题

          3.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专题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

          5.支持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专题

          6.强化国家资金配套专题

          7.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专题

          8.支持研发工业软件(工业APP)专题

          9.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专题

          10.支持举办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活动专题

          11.支持零部件配套企业专题

          12.支持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专题

          13.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

          14.支持园区招商引资专题

          15.支持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专题

          16.支持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专题

          17.支持5G产业发展专题

          18.支持5G创新应用专题

          19.支持光伏企业快速发展专题

          20.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

          21.称号类专题

          22.支持园区减免中小企业房租专题

          23.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政策申报书

          2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2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25.doc

附件1-22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