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技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全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科技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西安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发〔2019〕62号),近期,市科技局拟集中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专家入库,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入库条件
西安市科技专家分为研究开发类、产业管理类、财务审计类和其他专家共4类,具体分类标准及申报条件如下:
1.研究开发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科技研发、项目管理,或在主要学术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市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知名经济专家、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重大研究创新平台的技术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2.产业管理类专家,应当是熟悉科技产业发展现状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综合科技园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全省或全市性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审计类专家,应当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等。
4.其他专家,包括熟悉科技管理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法学专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
二、入库方式
专家入库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专家个人申请入库,二是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科研密集型单位推荐所属人员入库,三是市科技局定向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术带头人入库,专家入库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方式具体流程:注册账户→填报个人信息→生成信息表下载打印→所在单位盖章→上传证明材料(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市科技局审核→反馈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即入库。
2.单位推荐方式具体流程:专家本人同意→所在单位统一填报《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信息采集表》(附件)并核实信息→盖章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审核录入专家库→系统发送激活邮件→专家确认并完善信息激活账号。
3.定向邀请方式具体流程:向获邀专家发送邀请邮件→专家注册完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为邀请函)→市科技局审核确认入库。
三、个人申请操作说明
1.在网页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data.xast.cn)进入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右侧“注册”按钮。选择“专家注册”,阅读并同意《专家注册协议》,点击“下一步”。
2.完整、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单位名称务必填写注册登记的规范化名称(例如“西安光机所”应填写为“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建议使用身份证号作为用户名,填写其余信息后点击“完成注册”。
3.点击右上方“登录”,输入账号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弹窗中的“完善信息”按钮,或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个人中心—个人信息”,按照提示填写信息,点击下方“暂存”按钮可暂存已填信息。
4.专家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方红色按钮“导出专家基本情况”,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信息”栏,最后点击左上方蓝色按钮“提交审核”,入库申请流程结束。
5.审核时间一般在14个工作日以内,审核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也可通过“个人中心—个人信息—审核记录”查看审核结果。
四、单位推荐注意事项
1.《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信息采集表》为专家库系统导入模板,各字段必须严格按照示例格式填写字符,尤其是“出生年月”一栏,部分字段可以下拉选择填写内容。
2.各有关单位将《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成后,请打印、盖章、扫描,连同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ouen@vip.qq.com。
3.本次集中征集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征集结束后,仍可通过个人申请的方式提交入库申请(申请常年开放,批次受理审核)。
4.此前已入库的专家原则上自动续期,无需再次申请入库。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周 臻 029-86786632 18699991987
操作咨询:尹国平 029-88406264 15129361278
赵小尊 029-88407623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