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1〕241号
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暂行规定》(市政办发〔2017〕102号)、《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审核备案及推广应用产品申报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审核细则》(市工信发〔2018〕16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0〕126号)等文件要求,将于近期开展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申报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止2021年12月20日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及产品条件。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和《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暂行规定》(市政办发〔2017〕102号)、《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审核备案及推广应用产品申报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审核细则》(市工信发〔2018〕163号)等文件要求的企业及产品。
(二)销售车辆条件。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辖区内销售、登记、上牌的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严格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8〕52号)文件要求落实。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咨询。申报企业在市级平台进行产品信息接入前,可向市级平台咨询申报材料编制有关要求。
(二)信息接入。申报企业及产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经查询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可在市级平台进行产品信息对接调试工作。对接完成后,市级平台向申报企业出具新能源汽车产品接入市级平台的情况说明。
(三)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按照有关要求整理装订后,报送至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
四、申报材料
(一)XX企业关于申报2020-2021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的请示,一式4份,其中审核备案申请书装订用2份。
(二)2020-2021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
(三)电子版材料需要进行扫描刻录,光盘存放,随文报上(光盘须备注申报企业名称)。
五、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企业审核备案申请书纸质资料按A4纸张尺寸印制,申请书封面统一格式(附件1),申请书最后一项内容统一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诺书(附件3),申请书书脊处统一标明“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申请书-××企业”,其他内容请按照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进行胶印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六、咨询联系方式
(一)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高郝飞 联系方式:029-86788967。
(二)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地址: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A203室;联系人:麻霏 联系方式:029—65694733。
(三)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7号窗口)
地址:凤城八路95号;联系方式:029—86785071。
附件:1.2020-2021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申请书(封面)
2.2020-2021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申请书
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诺书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