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1〕120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推进我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173号),现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型平台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信息安全软件、5G相关软件、人工智能软件等高端软件,或在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政务治理和民生服务重要领域有创新型应用的行业应用软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事业单位应在西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稳定研发团队,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缴纳税款,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二)该软件产品是通过自主开发或者主导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创新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三)该软件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取得软件著作权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申报时间与取得证书时间不得超过2年;对取得相关发明专利的,申报时间与取得证书时间不得超过3年;
(四)该软件产品运行安全、性能可靠,并通过省级以上有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五)该软件产品为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六)该软件产品为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七)该软件产品研发费用应在100万元以上,且累计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
(八)该软件产品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或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软件产品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
(五)推广应用软件的研发投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资金流水证明;
(六)用户应用报告等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遵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件(附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市工信局2份,市财政局1份);项目申报资料一式5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版)。
(二)申报单位须认真填报2021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并注册登录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czyxmk.sf.gov.cn,点击“新增”,选择“省级专项—工业转型升级”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 ),将申报要件录入(内容应与书面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未录入的一律不予受理。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市工信局、财政局,网上没有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上报。
(四)省工信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分档次计算比例给予奖励。
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加强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时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两化融合处 孙文瑞 电话:86788993
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 何 安 电话:89821807
电子邮箱:1063419253@qq.com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32东
附件:1.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doc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