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各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陕宣发〔2017〕2号),为了认真做好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2020年度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和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报送材料主要内容
1、单位推荐材料1份,附汇总表和公示表(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委员会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考核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4、《任职资格评审简表》20份,全部加盖单位党委委员会公章;评审简表统一用A4纸打印,单位党组织审查,对其真实性负责。
5、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助理政工师1500字,中级3000字。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后取学历需附认证报告)。
7、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9、《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办法》中的业绩和成果附件材料。
10、论文、著作附件材料:根据陕西省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陕宣发〔2017〕2号)中要求准备。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工整。从事政工年限必须以档案记载为准,(随报档案材料供复核)。在推荐中既要重视学历、资历,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正确评价、全面考察。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任职年限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认定,未经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两年内的申报资格。
2、报送的材料必须是担任现技术职务以来的材料;所附论文及成果材料必须是本人撰写;已使用过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
3、各单位党组织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必须将申报参评人员的基本条件向本单位职工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意见大或有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各单位须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并且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三、装订顺序
1、目录;
2、党组织推荐材料;
3、公示情况登记表;
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后取学历需附认证报告);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获奖证书复印件;
8、《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办法》中的业绩和成果附件材料;
9、所有代表作品及文章复印件。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截止于2020年11月10日,报送陕西省水利厅职称负责机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50号,省水利厅5号楼3楼310办公室,联系人:赵元卜,联系电话:029-61835142),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中要求的相关表格可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厅文件栏目下载。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2020年政工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3.2020年政工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
4.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办法
陕西省水利厅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