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 西 省 水 利 厅
陕人社函﹝2020﹞510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水利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铜川、延安、安康、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务)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我省2020年高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0年度水利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范围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水利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6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驻村扶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有关政策落实。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山区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山区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三)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
(2)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3)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3)
(4)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中央企业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8)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9)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0)任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企业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并安置300名以上人员就业,帮助企业完成了较大数额税收。
(11)聘任工程师期间,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须有ISBN 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的期刊(有ISSN 或CN刊号)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或在省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行业内部刊物上发表4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3篇为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12)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对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三条,可破格申报。
(四)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材料申报
根据工作安排,2020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推荐单位审核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目,提交主管单位审核。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上传岗位聘用情况。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退回参评人员。
(三)主管单位审核
有关市(区)人社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本系统所属单位提交的参评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同委托评审函一起上传,提交省水利厅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推荐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申报的,需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省人社厅《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四)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五)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执行。
3.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4.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选择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时,可采取视频通话答辩或免除答辩。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由各主管单位统一收集参评人员评审费后集中缴纳。
六、有关说明
1.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可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2.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3.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2020年11月30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4.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27日至12月17日,推荐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时间截止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020年水利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讨论群:496354472
联系方式:赵元卜 029-61835142
技术支持:张倩、李博029-85211087、029-82210159
附件:1.水利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水利水电工程 |
2 |
水文水资源 |
3 |
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 |
4 |
勘测与设计 |
5 |
水土保持 |
6 |
农田水利 |
7 |
水利信息工程 |
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凡申请晋升水利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登录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其参评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人社内网登陆网址为:(http://10.190.134.115/zcgl)。
(二)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
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格式图片,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
(三)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文件上传规则
1.照片。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3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
2.证件电子图片。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电子图片模块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传项,其他证件材料若有可选择上传。
3.评审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
(1)证明:《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2)专业论文、论著:内容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的原件电子化材料;
(3)任期内科研成果材料;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
(6)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
4.评审表。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无需参评人员自己填写。公示证明由推荐单位登录系统上传。
(四)个人用户操作步骤
1.进入申报系统及注册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
选择“注册个人用户”——选择“同意”——进入注册页面。
“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由个人自行设置(妥善保存)、“单位授权码”由本单位提供。
2.进入“职称申报项目”页面,对应选项逐一填写
(1)选择申报系列“水利”,专业从水利水电工程等8个专业中选择。
(2)符合破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基本情况”中“是否破格”选择“学历破格”,在“破格条件说明”中填写文字说明,同时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转评类型选择“平级转评”或“转评晋升”。
说明:未发生转岗情况、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选择“转评晋升”;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水利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时进行,选择“转评晋升”;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水利专业岗位,须在水利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选择“平级转评”。
(4)获得现职的时间应为2016年之前(含2016年),否则系统默认须任现职满5年方可申报。
如申报人符合贫困县挂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减少年限条件,可先填写任现职时间为2016年,相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都按照满5年填写,但需要在“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帮助信息”注明具体情况,同时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5)参评人员需提供的资格材料,对应填写路径:
①职称证书:“证件电子图片”—“职称证书”
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评审申报材料”—“1.各类表格、证明”—“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③学历、学位证书:“证件电子图片”—“申报学历证、申报学位证”。
④身份证:“证件电子图片”—“身份证”。
⑤近五年考核表:“评审申报材料”—“1.各类表格、证明”—“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印证材料”。
⑥继续教育证书:“评审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⑦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获奖证书:“评审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代表作品:“评审申报材料”—“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
⑧参评论文:“评审申报材料”—“专业论文论著”。
⑨个人业务自传:“任期内专业技术业绩与成果报告”。
⑩主管部门的委托评审函:“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
3.完成材料填写上传后,点击“完成并送审”,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