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1〕17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农机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大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力度,提升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农机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粮食、果业和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一)粮食作物及特色产业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

1、建设内容。实施主要粮食作物及特色产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省级资金补助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提升粮食机械化生产质量和水平;围绕粮食生产积极推广小麦宽幅沟播、玉米密植等高效率复合机械,建立果业机械集成配套试验示范及技术规范。

2、补助对象及标准。粮食作物及特色产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主要围绕粮食生产机械化推广及特色产业机械化示范,每个示范点省级资金补助5-15万元。(财政投入不超过总项目投入的40%)

3、资金支出环节。资金主要用于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开展特定品种机械设备示范应用,农机技术提升配套,宣传、推广等。

(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扶持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升机械化程度和服务能力。

2、补助对象及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个。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机具引进、农事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省级资金补助10万元。(财政投入不超过总项目投入的40%)

3、资金支出环节。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装备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设备更新升级等。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审批流程

(一)申报的条件

申报2021年项目实施主体的必须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业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该组织、农机合作社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承担项目所必要的生产设备(耕、种、防、收等农机具);

4、具有一定数量且相对稳定的多年从事粮食、果业生产经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勇于担当、值得农民信赖不少于2名职业农民;

5、实施主体具有粮食、果业生产服务核心基地(有合同的服务基地),其中主要负责人自己承包(流转)的土地;优先考虑实施项目主体生产功能区的范围内,土地平整、灌溉条件优越,交通便利。

6、实施主体带动能力强,有能力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7、能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有能力完成试验、示范工作。具有开展以点带面、热心为农服务经验且社会评价优秀的主体将优先考虑。

(二)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农机专业合作社和设施园区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一式3份)。

2、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召集有关工作人员对实施单位及其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实施主体单位及实施项目扶持金额。

3、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内容和项目投资情况。

四、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9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飞 联系电话:029-83811530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