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0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农计财【2020】57号)和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市农发【2020】274号)《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项目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升级改造项目
(一)项目实施目的
稳定我区奶畜业生产,提高奶牛养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区奶畜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类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2、项目名称:奶牛家庭农场和奶农合作社升级改造项目;
3、项目支持建设内容:重点支持养殖场提升基础设施、良种奶牛引进、饲草生产、养殖设备升级、配套粪污资源化利用及乳品加工和质量安全检测设施完善;
4、项目名额:15个;
5、养殖单位补助资金10万元;
6、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确定补助对象和建设内容,制定绩效目标和 实施方案,待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项目申报审批流程
1、11月3日前由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和项目征集申报表(一式3份);
2、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召集有关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3、考察人员进行项目单位和实施项目评审,确定实施项目单位。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发展项目
(一)项目实施目的
加快我区家庭农场发展,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类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2、项目名称: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发展项目;
3、项目支持建设内容: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开展社会化服务以及发展电子商务等营销环节和试验示范建设;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支持家庭农场自建或与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共建集中育秧、仓储、烘干、晾晒以及农机库棚、畜禽养殖等农业设施,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运营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
4、项目名额:2个;
5、补助标准:每个家庭农场补助资金10万元;
6、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7、扶持条件:对2019年监测合格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予以扶持;2017--2019年已享受过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联系电话:83879165 联系人:刘美玲
附件:1、2020年西安市临潼区奶牛家庭农场和奶农合作社升级改造项目征集申报表.docx
2、2020年西安市临潼区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项目征集申报表.docx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