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主体:
为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引导我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根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印发《西安市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市农发〔2019〕277号)要求,现就申报临潼区区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申报的经营主体按照《临潼区区级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办法》准备申报资料,保证申报资料数据真实有效(办法附后)。
2. 各申报的经营主体于2021年4月7日前将推申报材料(1份)报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同时报送电子版(ltnyk@126.com)。
联系电话:83812063
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