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长“菜篮子”负责制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全面完成蔬菜生产考评各项工作,保障城市供应,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西安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任务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2021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建设意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扶持方向
1、新建日光温室、钢架大棚
扶持对象: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中连片不少于30亩,新建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
扶持方向:主要用于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的棚体建设。
2、日光温室、钢架大棚提升改造
扶持对象: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对2018年前建设的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进行提升改造建设。
扶持方向:主要用于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老旧设施的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分为棚室骨架更换、棚面升级和配套设施升级三种类型:(1)棚室骨架和横拉升级为热镀锌管;(2)棚面升级为防水保温被;(3)配套设施升级:联网控制卷帘机、放风机、水肥一体化机、补光灯、喷淋系统等。配套设施升级所列项至少配备3个项目。同一地块不可重复补贴。
二、项目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向所在辖区街办提出申请,由街办初审后报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项目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符合条件的经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公示后,经区农业农村局办公会评审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抄送区财政局。
三、项目申报要求
1.按照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要求,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建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
2.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编写《临潼区2021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所在辖区街办初审后由街办统一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3.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局陈太春13772168147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2021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纲要求).docx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