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1年粮食主产区绿色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1〕46号)要求,为充分发挥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在我区粮食生产上的应用推广,达到粮食产能稳定、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的效果,实现我区粮食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2021年粮食绿色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2021年粮食绿色主产区项目实施主体的必须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业服务组织(含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公司、粮食专业合作社、种粮家庭农场)。该组织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承担项目所必要的生产设备(耕、种、防、收等农机具);

4、具有一定数量且相对稳定的多年从事粮食生产经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勇于担当、值得农民信赖不少于2名的职业农民;

5、实施主体具有1000亩以上粮食生产服务核心基地(有合同的服务基地),其中主要负责人自己承包(流转)的土地面积不少于150亩;粮食生产服务基地优先考虑实施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土地平整、灌溉条件优越,交通便利。

6、实施主体带动能力强,有能力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活动;

7、能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有能力完成试验、示范工作。具有开展社会化服务经验且社会评价优秀的主体将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向所在辖区街办提出申请,由街办初审后报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项目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符合条件的经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公示后,确定为2021年粮食绿色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一份;

2、合作社基本情况介绍;

3、独立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承包地合同复印件;

5、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6、自有机械设备清单及自有证明复印件;

7、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7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太春

联系电话:029-8381206313772168147

联系地址:临潼区书院门街41号(区政府后四楼)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