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市农发〔2020〕267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补充下达2020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市农发〔2020〕29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0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补助类项目

1、特色果业增效工程。支持标准果园建设。

2、其他。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其他项目。

(二)奖补类项目

1、家庭农场。对2020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奖补。

2、农民专业合作社。对2019年西安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奖补,支持建设农业专业合作联社。

3、农业品牌建设。对2017-2019年商标注册、西安市名牌、陕西省名牌、农高会后稷奖予以奖补。

4、产业化联合体。对2020年认定的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行奖补。

5、现代农业园区。对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进行奖补。

二、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

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是支持我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各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和机关有关科室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单位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街道办事处为项目的直接监管主体,对于申报的项目要严格审核,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与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有效。

(二)统筹整合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函〔2018〕2945号)文件精神,各街办、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和产业发展现状,积极整合项目,调整项目规模,保障重点、注重绩效,重点围绕省政府“3+X”特色主导产业布局和市“一区三带七板块”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推动我区现代农业发展。

(三)优先扶持

本次资金安排,优先支持产业帮扶,可通过扶持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也可通过扶持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方式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同时,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执行情况,优先扶持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建设,通过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带动产业发展。优先扶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在农村创业。

(四)强化绩效

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漏项、缺项。同时,必须明确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估填报绩效评价表。原则上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产业帮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同一项目单位只能择优申报一个项目往年项目建设情况作为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请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支持方向将申报资料一式八份,报所属街道办事处。项目申报资料应包括:①2020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附件1);②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③绩效评价表(附件3)。同时要报送项目资料电子文档。

各街道办事处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鲨 86202681

邮箱:nljxmb@163.com

附件:1、2020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绩效评价表

         附件.doc

         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