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市农发〔2020〕267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补充下达2020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市农发〔2020〕29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0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一)补助类项目
1、特色果业增效工程。支持标准果园建设。
2、其他。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其他项目。
(二)奖补类项目
1、家庭农场。对2020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奖补。
2、农民专业合作社。对2019年西安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奖补,支持建设农业专业合作联社。
3、农业品牌建设。对2017-2019年商标注册、西安市名牌、陕西省名牌、农高会后稷奖予以奖补。
4、产业化联合体。对2020年认定的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行奖补。
5、现代农业园区。对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进行奖补。
二、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
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是支持我区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各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和机关有关科室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单位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街道办事处为项目的直接监管主体,对于申报的项目要严格审核,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与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有效。
(二)统筹整合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函〔2018〕2945号)文件精神,各街办、局属有关单位和科室要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和产业发展现状,积极整合项目,调整项目规模,保障重点、注重绩效,重点围绕省政府“3+X”特色主导产业布局和市“一区三带七板块”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推动我区现代农业发展。
(三)优先扶持
本次资金安排,优先支持产业帮扶,可通过扶持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也可通过扶持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方式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同时,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执行情况,优先扶持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建设,通过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带动产业发展。优先扶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在农村创业。
(四)强化绩效
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漏项、缺项。同时,必须明确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估,填报绩效评价表。原则上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产业帮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同一项目单位只能择优申报一个项目,往年项目建设情况将作为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请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支持方向将申报资料一式八份,报所属街道办事处。项目申报资料应包括:①2020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附件1);②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③绩效评价表(附件3)。同时要报送项目资料电子文档。
请各街道办事处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鲨 86202681
邮箱:nljxmb@163.com
附件:1、2020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绩效评价表
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