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8批)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0〕88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根据《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工信发〔2013〕7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开展2020年(第8批)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是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标准
1. 企业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2.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5%以上,建立有市级以上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且具有市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3. 具有行业带动作用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4.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3年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连续盈利,且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5. 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连年实施市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不少于三项,企业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减排降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6. 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其他佐证资料复印件(主要是证明企业满足申报条件和标准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统一格式,内容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X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以正式文件予以推荐上报,并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邮箱jishu2025@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一)相关附件请登录市工信局网站技术进步专栏下载(http://gxj.xa.gov.cn/ywxx/jsjb/1.html)。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于6月29日前,将1份推荐文件和3份企业申报材料报市工信局技术进步处(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14室)。
联系人:市工信局 鬲睿 电话:86788952
市财政局 何安 电话:89821807
附件:1.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2.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3.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
4.申报资材真实性承诺书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