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立足我市资源秉赋优势,促进军民融合技术转移,推进科技产业和特色经济创新,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进西安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征集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军民融合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项目

1.申报主体:国防军工单位和取得军工资质民营企业。

2.申报条件:企业(单位)拥有1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上年度营销额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健全的财务及项目管理制度,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优先支持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3.培育目标:企业(单位)通过《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国家军用标准认证,建立企业(单位)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机制,开展军民融合专利技术转让、许可和作价入股等运营工作,预期实现年知识产权运营收入超过200万元或增幅超过20%。

4.支持方式及强度:无偿资助,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事前补助。

5.执行期限:18个月。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军工资质证明、授权专利复印件、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合规项目

1.申报主体:进入我市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的企业。

2.申报条件:行业属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和西安优势产业领域,企业符合科创板上市企业标准。需要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其中协作机构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专利代理执业资质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从业经历等。

3.项目主要内容: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建立高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主营核心产品专利的专利性、专利侵权分析研究和知识产权合规分析研究,准确把握企业及其知识产权当前状况和上市风险,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主营核心产品专利质量,完善主营核心产品专利布局,堵塞专利布局中的专利漏洞,规避企业科创板上市风险,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4.培育目标: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第三方国家认证机构认证,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交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报告,实现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审核。

5.支持方式及强度:无偿资助,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事前补助。

6.执行期限:12个月。

7.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专利清单、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合规承诺书等;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执业专利代理证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从业经历证明等。

(三)地理标志运营培育试点项目

1.申请主体:涉农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申报条件:部门联合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运营试点类:辖区具有1-2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认证产品,具有开展运营试点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地理标志产品应为辖区主要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品种,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较大。涉贫区县给予优先支持;

培育发展类:辖区农产品具有的良好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具有区域、产业、企业和农户等相关联的品牌生态,有望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示范作用。部门联合申报的区县给予优先支持。 3.培育目标:运营试点类项目主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和《西安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计划》要求,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实现区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年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覆盖辖区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主产区贫困村80%以上;培育类项目实现辖区1-2项农产品经过培育,获得1-2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认证,推进区域经济品牌、标准化发展。

4.支持方式及强度:无偿资助,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5.执行期限:18个月。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区域创新能力培育项目

1.申报主体:各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申报条件:具有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机构,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稳定;拟培育的特色优势产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产业界限和范围明晰,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和良好的区域带动示范作用。

3.培育目标: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布局,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培育高价值专利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助推企业做强、产业做大;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链条,培育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优化区域知识产权营商环境。

4.支持方式及强度:无偿资助,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事前补助。

5.执行期限:二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等。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需求)方案等相关材料按照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相关申报表格可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scjg.xa.gov.cn)下载。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简装成册。

2.项目按属地原则向所属辖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报。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并统一推荐至市知识产权局。

3.军民融合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项目由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西安试点平台负责材料受理,此类项目无需辖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0年9月11日—2020年10月12日。

2.材料受理地点: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2号楼5层569室);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西安试点平台(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2号旺都D座11层)。

3.联系方式: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86788654;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西安试点平台 81134230;

项目申报和推荐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未按申报程序、不能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

3.获得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未验收结题项目、验收不合格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承担财政资助项目或生产经营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申报项目。

5.对项目申报中财务数据造假、冒充核心专利及相关资质的申报主体,纳入我市知识产权信用系统,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市知识产权相关项目。

五、投诉建议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军民融合办和市财政局坚决维护项目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机构以任何形式对项目进行包装,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建议。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

电话:86788523 86788487。

附件:相关表格.zip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中共西安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西安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