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0〕222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文件要求,我局现组织西安市有关企业开展工信部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平台集成创新应用等4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向市工信局推荐,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以下项目:一是具备向2个以上企业复制示范效果的项目;二是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三是提前完成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
三、推荐报送要求及其他情况说明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并于2020年11月16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两化融合处。其中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各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各项目真实性视频证明文件和申报书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式一份,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rhc029@126.com。
联系人:杨景垚 86788991
董卓例 86788992
地址:凤城八路市政府2号楼6层632室
附件:1.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1.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方向)
2-2.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方向)
2-3.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5G 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方向)
2-4.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平台集成创新应用解决方案)
3.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