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民政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各开发区教育局、人社民政局,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有关市属院校:

为大力宣传终身教育思想,树立全民终身学习理念,展示全民终身学习成果。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新任务新要求,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1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要求

(一)遴选数量

全市计划遴选“百姓学习之星”30名。各区县、开发区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3—5名“百姓学习之星”。各市属院校可推荐2名“百姓学习之星”。2020年及以前已受西安市市教育局、陕西省教育厅和全国表彰的“百姓学习之星”不再参评同级遴选。

(二)遴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与遴选活动。推荐遴选通过各类成人继续教育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三)遴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坚持读书学习、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中遴选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扶贫攻坚、推进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要求

(一)遴选数量

全市计划遴选“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5个。各区县、开发区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2—4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市属院校可推荐2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2020年及以前已受西安市教育局、陕西省教育厅和全国表彰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不再参评同级遴选。

(二)遴选范围

推荐遴选各地大力发展各级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民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成人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国家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级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项目均可参加推荐遴选。

(三)遴选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2000人或6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三、遴选方式

(一)民主推荐。各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按照遴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

(二)区级初审。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对相关单位推荐人选和项目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各市属院校按有关要求加盖学校公章直接报送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三)专家评审。西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2021年“西安市百姓学习之星”和“西安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

(四)市级复审。西安市教育局进行复审后确定2021年“西安市百姓学习之星”和“西安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

(五)公示表彰。2021年“西安市百姓学习之星”和“西安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将在“西安市全民终身学习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照征集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征集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通过征集认定树立一批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加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打造一批特别受百姓喜爱的学习品牌项目,切实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

(二)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把各行各业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出来,扩大影响,鼓励更多的地方、部门和群众积极参与终身学习。

(三)广泛宣传,公平公正。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让遴选过程成为挖掘、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传递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正能量。做到认真考察、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确保推荐的个人、项目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真正把事迹突出、经得起考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品牌项目、优秀典型推荐上来,务求每个被推荐的个人和项目都经得起检验。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见附表1、附表2),各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每人报送反映坚持读书学习和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照片3—5张(电子版)。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以便推荐省级评选和在“西安市全民终身学习网”上进行事迹宣传与推广。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见附表3、附表4),各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3—5张(电子版)。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以便推荐省级评选和在“西安市全民终身学习网”上进行事迹宣传与推广。

3.各区县、开发区可推荐1名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1个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典范(请在推荐登记表备注中注明),除按照以上要求报送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音像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开展成人继续教育活动项目品牌的成功经验。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请各区县、开发区及相关单位于4月30日(星期五)前,将遴选材料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西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作自行放弃。

五、联系方式

(一)西安市教育局

联系人:武岳    梁亚亚               电话:86786571

(二)西安市民政局

联系人:杨贵洲                          电话:86786757

(三)西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庄博菲                          电话:83233174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南路11号西安开放大学长兴校区办公楼412室。

电子邮箱:xianshequdaxue@163.com

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doc

       2“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doc

       3“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doc

       4“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doc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