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形势,加快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资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260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大养老护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现就认定一批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基地和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及认定名额

遴选认定5所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基地和10所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养老服务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发挥职业(技工)院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实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通过遴选认定工作,推动建立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梯队式培养培育机制,为全市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西安市辖区内具备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的职业(技工)院校和养老服务实训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对照《西安市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基地和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条件》(附件1)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主体于5月30日前通过属地人社部门或者直接向市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

2.市人社局于6月上旬进行初步资料审核,满足条件的申报项目,出具推荐表,提交评审专家委员会。

3.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实地评审,召开专家评审会研究确定项目名单,按程序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具备条件、师资情况、培训计划等。

2.《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基地和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2)。

3.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实训空间照片,含实训总面积、多媒体授课设备、实训用具等10张照片。

5.拟聘理论教师、技能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6.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报电子版。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基地和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遴选认定工作,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结合我市今年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总体培养培训计划,合理推荐产教融合基地和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地。

(二)有序组织实施。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要认真组织推荐和认定工作,坚持宽选严评、好中选优,将具有为老服务情怀和培养培训实力的职业(技工)院校和养老机构筛选出来,为建立健全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提供支撑。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注重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基地的管理,督促其加强学科建设,规范人才培养培训流程,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在市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项目承接、职业技能大赛承办、养老护理员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认定等方面,按程序给予基地适当倾斜。

联系人及电话:贾玉峰 宋泽平 86786910

邮箱:864782718@qq.com;

附件:1.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基地和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条件.docx

2.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基地和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docx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